公益组织做生意?入坑之前需三思!

作者 | 黄亚军

食通社说 :最近几年出现了这样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无论是做农村扶贫的,环境保护的,甚至支教助学的,都开始转型卖农产品。用NGO的专业术语来说,这叫“生计介入”。

这种转型对NGO和农村、农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广东老牌农村发展组织“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这个领域深耕10多年,总干事黄亚军也从驻村的农村社工成长为机构领导,他一边关注农村发展,一边操心帮农民卖货的生意,一路走来,有很多观察和反思。

在黄亚军的叙述中,农村工作中的生计介入好比一个“大坑”。这个“坑”要不要入?怎么入?要避免哪些问题?看完这篇文章,相信食通社读者心中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答案。

村民的需求到底是什么?

在NGO做农村工作的人,总要在工作过程中碰得头破血流之后,才会认识到一些行业“真理”。

同样做农村发展工作,不同的NGO会因为理念、机构愿景等因素的差异而有不同侧重。有的致力于农民的组织化,有的关注传统文化的传承,有的聚焦在推动性别平等,有的服务留守儿童,有的做环保项目。然而不少一线工作者在村子里鼓足干劲搞了很多事后发现,参与的村民要么数量不多,要么参与不长久,或者不积极。

再后来,大概是经过“老司机”们各种提醒点拨,同志们恍然大悟——哦,农民是很现实的,你得让他们尝到“甜头”,才好把其它工作做下去。而这个所谓的“甜头”,绝大部分时候是指经济方面,也就是要让农民的生计有所改善。

我知道许多同行会对这种说法不服气。事实上,农民感兴趣的领域很多,除了经济利益之外,许多事都可以一起参与;况且,说农民现实,也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只看钱的人。不过,如果我们用“服务对象的需求”来包装这个想法,明确指出大部分农民现在的需求就是生计,也就是要多赚钱,那大部分人也无法辩驳。

这里面的逻辑在于,农村发展工作领域有一个入门级的问题:谁才是农村发展的真正主体?这个问题是有“政治正确”的标准答案的——村民。毕竟村民是村庄的主人,所以一切农村的发展当然都应以村民为主体去进行。

因着这个“标准答案”,对农民具体问题和需求的回应就成为所有农村工作者必须直面的挑战。这就好似一顶我们加给自己的紧箍咒:因为留守儿童的问题突出、需求强烈,我们去做儿童服务;因着生态环境恶化、社区有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我们去做环境项目;因着农村妇女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就做性别平等类项目……没毛病。

不过,即使农村工作的同行或机构有自己明确的理念和诉求,将工作落在具体的农村社区的之后,随着服务逐步深化,对村民处境的认识更加深刻,都会逐步认识到“生计介入”的优先度问题。很多同行意识到,如果不能让留守儿童的父母回家,那留守儿童的需求就得不到彻底而持续的回应,而要让他们的父母回家,就需要和他们一起找一条在农村老家发展的出路;如果不能将村庄生态环境保育跟村民的生计挂钩,村民就往往会将生计发展当做首要目标,就算破坏生态环境也在所不惜……因此,将对生计的关注逐步纳入到原先的项目框架中,成为许多做农村工作的机构、工作者的必经之途。

生计介入“水太深”

因为认定生计是村民的优先需求,越来越多的同行正在进入这个大“坑”。作为入“坑”十多年的老同志,我们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将村民生计纳入农村工作的整体视野,并尝试介入,这意味着农村发展工作进入了深水区。而深水区,就意味着风险重重、举步维艰。为什么这么说呢?

介入生计,确实可能改善动员能力和村民的参与度,但同时也会带来新的挑战。比如村民过分关注生计事宜,渐渐忘记了由当初儿童照顾或生态保育等项目激发的初心。生计也会令农村工作者和村民、村民和村民之间的关系变得利益化、复杂化。原本在一起开开心心唱歌跳舞的村民,在一起做了某个产品之后,大家的关系会不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如果村民之间素有隔阂,可能已经因为一起参与文化活动而慢慢理解彼此、拉近关系,生计项目会不会让他们又把陈年旧事扯出来一起清算?这些教训不是没有发生过。很多时候,决定生计项目是否能顺利运行的,往往不是大家能不能共同富裕,而是规则、村民意识和互相的关系。村民赚到钱了,关系却有可能变得比以前更糟糕了,从而导致项目做不好,最后连钱也赚不到——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

从操作上来说,介入生计本身也是高难度的事。所有生计项目都可算作是创业,需要处理从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绝不是在村里跟村民把产品生产出来就行了,还要对接市场端。对农村工作者来说,从完全不商业的NGO到“卖货做生意”,这是跨界的挑战。至于说,帮助村民自己对接市场端,那就难上加难。村民要跳出自己做了几十年的农业生产,学习做从生产到售后的全流程,还要遵循市场的玩法搞策划、营销,这是更大的跨界和挑战。

最重要的是,需求驱动的生计介入,做起来总是没有尽头。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小云老师在云南西双版纳的河边村,做了近三年的扶贫项目,协助河边村建立高端会议和旅游经济体系,颇有成就。河边村的村民参与李老师发起的“瑶族妈妈的一间客房”项目,9个月多了七八千元的收入。李老师认为,村民应该会满足。谁知道村民说:“李老师,我们还等你带领我们致富呢!”以前没有摩托的,现在路修好了、买摩托了,说不定以后还要买汽车;以前村里电话信号不好,现在政府帮忙改善了通信,手机又要升级了……李老师不由地慨叹:扶贫工作真的能让村民致富吗?

李老师所讲的挑战,对我们来说,一样存在。我们也一直在想,为什么村民不会觉得满足?

当然,问这种问题是挺好笑的。就像我们“突然发现”“农民都是很现实的”一样——我们谁不是这样呢?

只是,如果把这个问题看作不值得多思考的常态的话,那么介入生计的农村发展工作者怎么做都不会有出路。个人对生计,或者说财富的需求无止境,这很正常。那么NGO放弃最初的发展思路,走回经济老路也很正常。而这反过来又更加强化了“农民很现实”的结论。

对此,我也不服气。不服气就得拿出新的方案。在我看来,未经反思的生计介入是不可能真正有突破的。

“入坑”需三思:精准人群、社群关系、市场自主权

可以以生态农业为例,来看看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反思。我自己对生态农业稍微熟悉一些,现在很多同行(包括我们自己)介入村民生计的常用策略也是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不仅具有策略上的合理性(从农村社区资源出发),而且对以往不可持续的农业模式也有彻底的改善。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农业总是没错的。

但,入坑十多年后,我们发现,第一个要反思和注意的,就是不能将村民当做无差别的群体来看待。也就是说,所有的生计介入方式都是手段,对某一精准人群的介入才是目标。农村发展工作为谁服务?如果按照前面的那个入门级问题的逻辑,这道题的答案也应该是“村民”吧?然而“村民”的说法如此笼统,具体又是指谁呢?村委会?能人?强人?普通村民?还是那些低保户?很可惜,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大家并没有共识。甚至连“谁是农村发展主体”的标准答案也显得虚妄了起来——因为大家虽然说着“村民”,心里想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人。

其实在行内本来应该毋庸置疑的是,对于NGO领域做农村发展工作的人来说,当我们谈到介入生计的时候,介入的对象首先应该是指那些生计方面需要改善的弱势边缘人群,比如留守的老人、妇女、条件困苦的人家等等。

作为生计介入的方式的生态农业,在这个方面常常出现目标偏差。这某种程度上是由于生态农业转型风险所导致的。转型为生态农业意味着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销售方式,弱势边缘人群的抗风险能力本来就比普通农民还要弱,在没有外部支持的情况下,更不会自发转型。但,目标偏差更主要是由于推动者本身的意愿决定导致的。很多人说要助农,支持生态农业,但往往只是支持到个别本来就很有能力的村民发展成为生态农业大户,也不会关注该大户是否对村庄有回馈、对弱势边缘人群有带动。这样的推动者,其实还是在谈生意,一种新的生意。生意之外,谈谈人与土地的关系已经很难得。

真正关注农村社区发展的人,一定会超越生意/生计项目的表象,去谈生态农业是谁的产业?谁受益?生态农业中的参与者是什么关系?会不会有老板和雇工的关系?村里发展生态农业,跟整个社区的发展有什么关系?这个反思最终指向,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做生态农业?是为了开发产品而做,还是为了社区发展的目标而做?我们又到底是站在谁的立场去推生态农业?为了消费者,为了农民,还是为了环境?

第二个要反思的,是我们不能只在需求的层面谈生计介入。对村民来说,生计与生活各方面事务的性质并不一样。生计是更加根本的——这不仅是说,所有的生活内容都附着于生计(比如前文提到的儿童照顾、生态保育等);而且更在于,生计方式意味着村民之间最根本的关系。介入生计,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触及村民之间的关系,改变村民原本分散的、个体的、竞争的状态,使村民组织起来,实现村民自主发展,进而带动整个村庄,实现自下而上的改变。

这意味着我们的生计介入不仅仅是回应需求、帮助改善生计,最根本的,还要以此方式去推动村民的联结与合作。村民关系的状态是衡量生计介入的有效性的根本标准,而不是生计改善的程度。

生态农业作为常见的生计介入方式,在这个方面也并不算有效。我们常见有行业标杆的家庭农场或明星农户,但很少见生态农业的小组或合作社。因此,我们就更难以见到,生态农业带动了整村改变的案例。生态农业的推动者经常说,消费改变世界,但这个从个体走向整体改变的逻辑并没有在农村发生。生态的农业生产并没有改变农村。或者说,我们一直在谈的改变,只是农副产品变得更健康、土地变得更有生命力。但人呢?社区呢?世界呢?这样的“改变”是有局限性的。

第三个要反思的是介入村民生计的经济模式,特别是接入市场的模式。市场对生产端的引导作用毋庸置疑,但这对所有的农村生计项目来说也是最大的风险。尤其是,当我们明白所谓市场也是被大资本控制、消费偏好是被刻意塑造、产品形态是被大公司定义的时候,小农们进入这样的市场,就要跟着资本和大公司的玩法,包括对消费偏好的迎合、对产品形态的模仿、对价格的遵从,以及任何规则方面的自我规训。这些方面,小农是没有任何自主权的。小农,作为生计项目的主体,不仅应有农业生产的自主权,还应有市场的自主权。

生态农业方兴未艾,吸引了大量资源,消费了大量对农村的关注,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不断在讨论。但说实话,在市场方面的反思与突破却不多。许多生态农业的平台最初都抱着理想开始,但在生存逻辑的驱动下,渐渐失去了光彩,道路越走越窄,给小农参与的空间越来越少。这是因为,绝大部分生态农业的平台还是按主流市场的逻辑打造一套生态农业产销体系,在这个体系里面,消费者仍然习惯以普通商品的要求去看待生态农产品,期待生态农产品在生产、品控、物流等方面做得像普通商品一样规范。受此影响,推动生态农业的平台很可能会以此为基本标准来筛选产品,普通小农短时间难以跟上要求,则不得不在生态农业与常规农业的边缘徘徊。那些偏远地区的、文化程度更低、对城市消费习惯更没有把握的弱势边缘农民,则更是无从参与。生态农业圈内有段时间喜欢讲“匠人精神”,强调做生态农产品的精细、专注和持续投入,这种论调又与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互为表里,赢得许多“新农人”的认同和追捧。但对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一辈子只跟土地打交道的老农民来说,机会又在哪呢?

要建立小农有自主权的市场,需要抛开主流市场常见的许多做法,甚至是反其道而行之。譬如以完全的公开透明去促进城乡两端的共融互信,而不是将信息掌握在平台手中;要通过农民组织起来去改善普通小农的生产、品控和物流,而不是完全交给乡村的某个代理人;要使消费者结盟、并与乡村结盟,让消费者更多参与和理解生态农业及其支持体系,而不是固执于上帝的角色。

正是经过了这些反思,我才说:当我们将村民生计纳入农村工作的整体视野时,我们的工作就进入了深水区。我们不仅挖到了农村各种问题的根源,而且有机会真正从最根基的层面去建立村民之间的联结,而不是将农民的生计简单归于农民的一种需求、甚至用“农民都是现实的”这样的话来打发自己,进而走向整个农村社区的改变、乃至整个社会的变革。

也只有这样,当我们再问“谁是农村发展的主体”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只是回答一个虚空的“村民”——我们明白,所有的农村生计项目应以边缘弱势的村民为主要关注的对象,而他们只有合作和组织起来,才能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主体。

黄亚军

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总干事,从事农村社会工作多年。

主编:天乐
责编:春晖
图片制作:幸倍
版面:妞妞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