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还有多少荒唐假你之名?|农民和消费者都看不懂的监管逻辑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更谈不上留住人才,农民增收路子拓不宽,文化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各地推动产业振兴,要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习近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求是》2023年3月

 

不让农民卖辣椒干,以食品安全之名

不让农民建灶头,以新农村之名

不让农民养鸡鸭,以文明村之名

不让农民养蚕,以无人机喷药高科技之名

凡此种种

已经忘记了中国是建立在小农基础之上的

而想象着自己只有星辰大海

——一位85后返乡青年评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消费者:让人困惑的新规

周一,食通社关于一条新法规可能将禁止农民制售干货的文章引发了很多讨论。市场监管总局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把“干燥”从“食用农产品”定义中去除,这很可能意味着,以后农民如果自制自售菜干、果干、鱼干等产品,将面临违法处罚。

这一原本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规,却让最关注食品安全的消费者也感到困惑。

读者Wanica问道:那树上吊干的枣还不让吊干了?
读者梨花则好奇:这是促进消费的法吗?买大枣要飞去新疆买鲜的,买核桃要不远万里去云南从树上打点,买枸杞专程去趟甘肃。要不买个带大院的房子,没事买点鲜货晒晒…这,严重促进消费嘛!
读者丘丘说:农民卖自己晒干的东西或者在市集上切鲜果销售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不要什么都用食品安全的那个逻辑来管理,还是该管管那些最容易出问题的工厂加工食品,比如粮油奶粉辣条……我19年在青海和一位大哥购买的自家枸杞干货,到现在还被我妈问还可以买吗,品质太好了。消费者也是有感知的,对于干货鲜货都有自己的味蕾体验,而且也可以刁得很。我一想到在学校门口叫卖“妹,吃芒果啵?”的阿姨要搞台机器搞套标准切芒果,也太好笑了吧。大家普通劳动人民搞不起啊,因为本来就没钱,只是小农小商贩。别疯了。

●杏酱、杏仁还有杏干,你知道哪种是农民可以自己加工并合法销售的吗?图片:阿跃

二、农民:我怎么就违法了?

但对很多农民来说,他们关心的问题更直接:我生产的品类算干货吗?未来能卖吗?

菜干、果干、鱼干、肉干,哪些是需要食品生产许可的?

更具体一些:花椒八角算不算干货?干豆子算不算干货?

辣椒干不能卖了,但是“粉碎”被保留在食用农产品定义中了,那卖辣椒面合法吗?

尽管目前没有市监部门更详细的说明,但单从目前能看到的政策法规文本来看,一旦“干燥制品”被排除出“食用农产品”的分类,所有涉及干燥的加工农产品,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而且干燥制品千差万别,干制肉类制品和干制瓜果蔬菜的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完全不同,在实际执法中能否不要“一刀切”?

事实上,这些问题已经困扰农民很多年了。周一的文章发出后,很多农友也分享了他们的观察和困惑。

一位杭白菊之乡的返乡青年:我一直不懂,杭白菊就烘干下,为啥要有食品加工厂的资质才能卖?
一位北京农户:各种谷物也是干货,还有各种干蘑菇。这个规定也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了,搞得太阳都要休息了。
一位关注牧区的公益人士:在内蒙,牧民自制的风干肉早就不能直接上市了。
一位中原地区的乡建青年:我第一次听说野生蘑菇干需要有资质是在2018年,我也很纳闷,为什么野生的蘑菇晒成干,还需要有食品加工厂的资质才能卖?像蘑菇干啊,辣椒干啊,木耳啊,这种东西实际上晒干烘干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把水分烘出去嘛,没那么复杂,农民自己操作完全没问题。但现在要合法销售,农民得自己晒好后,拿到有资质的加工厂,付费请工厂打包或者烘干,才能用工厂的资质销售。

一位四川的返乡青年:只是感觉这件事挺奇葩的,简单的干燥都不让农户干,非得交给工厂做,还美其名曰提高质量安全。农民本来就不易,还在被各种压缩空间,非得让农民只能种最基础的粮食、蔬菜,简单的粗加工都不能进行。
事实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对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干制品列出了详细的目录。当“干燥”被排除出食用农产品加工方法后,干制的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肉类等,都必须获得生产许可,方可进入市场。这就把在家做简单加工的小农完全排除了。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对蔬菜、水果制品的具体分类。可以看到,除了干制产品,各种腌渍、罐头、果酱也需要生产许可。

三、小农加工是产业振兴的基础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文,再次强调农民和乡村振兴的关系,特别是“土特产”: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更谈不上留住人才,农民增收路子拓不宽,文化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各地推动产业振兴,要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事实上,千百年来,农民一直通过自制加工品,来增加收入,延长食材保质期,抵御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而全国各地的“土特产”也正是农民智慧和经验的体现。食通社的读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纷纷留言分享他们的观察。

读者美红:去除“干燥”太不合理了,农民的农产品在当地无销路,干燥才能走得远卖得起价。
读者兔子很可爱:鲜货有时受市场影响卖不出好价钱,为了不贱卖,很多农民选选择将新鲜菜加工成干货再售卖,一方面是菜品能有新的销路,另一方面也能有些收入。如果不允许售卖,一刀切,这对农民生产,尤其是小农打击是致命的。其实就市场反应来看,居民也更喜欢消费农民自己做的产品。就我的观察,家庭生产因为量相对小,反而不容易弄虚作假,质量和安全反而有保障。而且一个地方总有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买什么和吃什么大家都约定成俗了,心里都有数。反而是那些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小场子,会更需要监管。

一位云南返乡青年:我们当地的农贸市场,以前都有一些地方是允许小商小贩到街边去卖你自己的农产品的。但从去年到今年特别严格,就是不准在街边售卖,告诉你不符合城市卫生标准。农民没有销售自己产品的机会,那大家就只能很辛苦地去种,然后卖给那些二道贩子。贩子给什么价格,就卖什么价格,农民完全没有自主权。

四、农民自建工厂

找代加工可行吗?
一旦新的行政法规实施,那么种种“干货”的加工就只能通过有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来生产。农民能够自己获得生产许可,或者找到合适的代工厂吗?在我们所熟识的农友中,不少都属于家庭农场或者合作社,已经属于中国农民有资源有能力的一批人。连他们都反馈,根据现有的要求,自己建厂不可行,而对接代工厂加工则面临着各种困难:成本太高、距离太远、数量太小没人接单等等。

一位在广西经营家庭农场的返乡青年:我们当地本身工厂就不多,很难找的。首先,你就不认识啊!人家厂里有自己的东西要做,很多工厂都是靠量来赚钱的,利润比较薄。所以,人家根本没空理你。

要不然就是那种专门做代加工的工厂,但是收费真的不低。例如我去年寄干玫瑰花过去加工成玫瑰精华膏的工厂,6斤干玫瑰,最后做了30克不到的精华膏出来,收了我600元。

一位云南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如果让我们自己建厂子,成本太高。如果找代工,有些产品在当地都找不到加工厂,去外地来回运输成本又太高了。代工如果达不到一定产量,也没有工厂愿意帮忙干的。达到一定量的话,自己又不一定能够销售出去。比如说核桃,我们当地虽然有非常大的产量,但周边有SC(食品生产许可)的几乎没有。唯一的一两个,人家不见得能让我们用。

野生菌,我们当地有部分可以代工,但有些菌,比如黄牛肝菌干片需要到昆明去,来回一趟运输差不多1000元,加工成本另算,具体没有去沟通过。

大多数干货正常都是农民自己晒干,然后有商贩来收购。比如豆子,农户能自己晒干,非得搞个厂房,那成本就得高上去。

除了像菌子这种,最近十年左右才会有人想要统一收起来加工,为了让品相好一点。我们最近几年也会把大家的新菌拿回合作社,统一的管理、晒干。所以从节省劳动成本来说,农户会愿意省点事。农户比较关心的是,哪一种形式能让他增加一点收入。

一位东北读者:我父母在家准备把一些家里自产的农产品卖一些,咨询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办理一些东西。昨天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还要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一些农民来说,办理这些执照手续很有难度。农民制作的干货基本上都是家里的应季蔬菜瓜果,因为自己家里吃不掉有多余才会制作成干货去卖,并不是以经营干货为主业,因为要卖一小部分干货而去办理相关资质,这样的要求有些强人所难了。

一位四川农友和杭白菊之乡的农友互相打趣:“辣椒干和杭白菊终于一个待遇了。”

“这是要把辣椒干弄成杭白菊一个价位的节奏吗?”

五、接下来怎么办?

面对法规的修改,具体应该如何行动?在法规最终敲定之前,一切都还来得及。食通社也准备继续收集各方声音,在本周日征求意见截止前,向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递交一份修改意见。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修订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如果你想自己提交一份意见,需要支持,或者和我们共同发声,也欢迎添加食通社个人微信:foodthink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备注“食用农产品”,并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我们会邀请你入群讨论。

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修订说明,以及提交意见的办法,可以参见我们之前的文章,也可以点击此处,在司法部官网直接查看有关信息。

编辑:食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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